第四十四节地方工作
从年初开始,叶磊把大部分都投入到了军事方面的工作,而地方工作则主要交给了李青、白燕红等人。后来本事想让黄海峰也参与到民政方面的工作,但因为摩天支队的成立,而暂时派去做政委,现在更是平安支队的支队长,更不可能工作了。
朝鲜方面的情况与根据地有些不同。首先,那里的老百姓都是朝鲜族,派去汉族或满族的人员很难开展工作。再则,要在那边工作要有一定的日语基础,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了解情况。为此叶磊初步决定十二军方面主要由崔贤和黄海峰主持朝鲜方面的工作。
就像成立了老岭纵队一样,叶磊也在考虑成立一个朝鲜纵队。专门负责朝鲜方面的游击作战、根据地建设等工作。
这件事情叶磊已经跟刘松江等人沟通过,他们也基本同意这一方案。但提出要加大对这支队伍的控制力,不要使队伍失去控制,不能出现不听从指挥,不配合作战的现象。至于具体办法,那是隐蔽的,不能让人知晓的。
早在长蛇洞的时候,铁血队就有安全组。当时主要是以共青团员为主体,由刘传宗建立的。这个组织到现在已经发展成为内外拥有上千人的组织,隐藏于军队内部和地方上。
白燕红为书记的**内部也有一个类似的组织,对外称为政治处干部科四室。他们的任务与刘传宗的安全组有些类似,但相比主要对内进行工作的安全组来说,干部科四室更主要是任务是对外,也就是针对根据地范围内的一切人和事进行监督、甄别等工作。
如果说,安全组的任务是监视那些立场不坚定的人,那干部四室更多的是针对可能存在的特务。
除了安全组和干部科四室,胡殿晨的情报科也有类似职能,但他们更多的是负责军事、民政方面的情报。
军法科也有一个部门负责安全方面的工作,他们是军法科五室。由特战队分出来的六人为主干成立的五室,说简单了就是一支锄奸队,负责刺杀、清除叛徒、汉奸及敌人的重要任务。
这四个部门是十二军和青岭岗根据地的最主要的安全力量,是保证队伍纯洁性的重要保障。
每一次成立部门或是组建新部队的时候,除军法科五室之外的三个单位都会想办法往里边放进的人员。十二军和根据地的绝大部分的作战部队和地方都有他们的人员,可以说他们是无孔不入的。
虽然叶磊做出了这样的布置,但他却不希望出现一个无法控制的组织。刘传宗是的,是刘政委的,更是这支队伍的元老之一,叶磊对他还是很放心的。白燕红是的母亲,更是根据地的第一副主任,由他掌控干部科就能完全控制住四室。至于胡殿晨,叶磊还是比较放心的。但也仅仅是放心,他没有足够的把握能够掌控情报处。所以叶磊除了给情报处调查、收集、分析等情报相关任务外,没有给予任何执行权力。同样安全组也没有执行权力,干部四室也没有。
唯一有执行权力的只有李青负责的军法处五室。表面上这个部门是由李青负责,实际上最终拥有权力的却是叶磊。没有他的同意,不管是任何人都没有执行枪决的权力,李青也不行。
当然只有一个情况是例外的,那就是在战场上。当叶磊对某支部队和单位发出严格执行纪律的命令之后,所属的安全组、干部四室将拥有根据纪律执行枪决的权力。获得这种全力的还有各级指挥员和政委、指导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