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里就是斯坦索姆?”
从永歌森林的最南边离开,就到了斯⚺🖚📌坦索姆附近,这是一个繁荣而又和平的🁡地方,被誉为洛丹伦的“北方明珠”。
这里说起来是一个城镇,但其实却已经有一个王国大小了,港口兵营等等一应俱全,作为离奎尔萨🔜拉斯最近的人类居住地,也经常会有一些高等精🂬👼🎊灵混入其中。
此时,卡尔在交了一笔钱之后,已经进了斯坦索姆城内,他胯下骑着的是一只白色的陆行鸟,这是凯尔萨斯给他的,这很有奎尔萨拉斯精灵的风范。
卡尔到斯坦索姆的目的很明确,其一,是为了得到关于那些兽人的情报,并且找到南下的最快方法;其二,就🟑是打听那位传奇战士的位置。
时至今日,👼🎐🐐卡尔已🜟经快要十五了,但⚺🖚📌是他仍然没有把握能同时面对二三十个高阶巨魔。
人越多的地方,💕消息就越多,而人最多的地🞱🗺♈方也肯定是那些♂🅢旅店。
卡尔将🙇🈓陆行鸟拴在马🕟🕃厩附近,也不管那里鸡飞🂢🐜狗跳,独自推开了旅店的门。
“叮铃铃”
门上挂着一串风铃,旅店的老板看到⚺🖚📌他了:“哟,小伙子,还是个精灵,来来来,进来坐坐。”
卡尔笑道:“啊,谢谢。”
“喝点什么?”
“啊,额,有什么推荐的吗?”
老板看了看他的脸:“哦,看起来你还没有成年?不过个子挺高啊,这样吧,我这里有闪金镇的葡萄和牛奶,哦,还有西部荒⚊野的面包,来点尝尝?”
卡尔:“额,嗯,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