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蒂文森,美国的顶尖高级中学,录取率只有33.70%,坐落于加利福尼亚州,毗邻旧金山,提供9-12年级的全部课程,其中对一些大学科目也都有涉猎,而我们的小洛洛则会在此开始自己的高中生涯。
这里不得不提到的是斯蒂文森的篮球水平,在整个加州高中生联赛中找不出来比它还差的的学校,因为那极低的录取率,使得斯蒂文森几乎找不出来几个像样的篮球队员,毕竟谁也不会像小洛云一样变态(其实我不想用变态,我想用的是德艺双馨)!不过他们的棒球队成绩还算不错,这可能也是他们是唯一一项可以拿得出手的体育运动了。
不得不说斯蒂文森的校园设施确实值得称赞,估计在加州所有的高中学校里,就属他们的场馆建设得最好,即使在全美来说都排得上号。
在入学的前一天,洛青川还是决定让儿子在学校寄宿,这样更有利于他与同学们打成一片,其实这一点洛爸爸确实有点操心过头了,以洛云的那张正太脸在哪也不会缺少朋友,当然麻烦也会不少。
开学一周,洛云几乎都是在学校、图书馆、宿舍中度过的,这让他可以全身心的投入到学习中去,虽然自己已经顺利通过了入学考试,但这在洛云看来还远远不够!
“洛,去打球不?”同宿舍的室友康拉德·雪莱拿出篮球比划了两下:“我在以前的学校可是个好手!”
“不了,我还得将这些东西看完!”洛云头也不抬指着桌上一摞厚厚的书说道:“你可以去找乔治他们,不过估计他现在正在和阿曼达约会!”
康拉德·雪莱是从纽约州过来的白人,有着一部分芬兰血统,一头黄色的卷发让他在学校里很受女孩子欢迎,当然我们的小洛云在高中无疑低调了许多,除了班里的女生外,几乎没多人认识他。
“好吧!”康拉德显得有些无奈,不过随即向洛云问道:“他不会将我那辆雪佛兰开走了吧!”康拉德有些惊慌,那辆车可是他好不容易从老爸那借来的,如果出了事可就惨了。在美国16岁就可以考取驾照了,不过在斯蒂文森拥有私家车的学生并不多,或许大多数人都不是太喜欢张扬!
“你昨天没把车钥匙收回来吗?”洛云搁下手中的笔,扭过头面无表情的看着康拉德。
“恩!”康拉德缓缓的点了点头,随即幡然醒悟。
“这个该死的混蛋!”康拉德直接将篮球扔到一旁,飞扬似的跑出门外:“我要杀了那只笨狗!”
洛云轻轻的摇了摇头,叹了口气,继续完成他的功课。
斯蒂文森的学生宿舍都是三人一间,乔治是他们的另个一室友,每人一个单间,外面则是一个圆形小客厅,环境比国内的公寓都要好上许多,看来我们的小洛云的确找了个好学校!
经过一段时间的埋头苦干,洛云终于完成了今天的学习任务,这是洛爸爸教给他的学习方法,虽然洛云对这种利用休息时间进行学习的方法很是不爽,但这已经是从小养成的习惯,轻易改变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