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璇刚上初中的第一个学期,几乎一个人也不认识。
她在一开始尴尬的课间排队中意识到她在班级中无法独自一人,于是为了让自己不会在体育课和跑操的时候落单,就和邻桌几个以前从未有过交集的小学同学搞好了关系。
那些人并不会像诗诗他们似的对她以礼相待,更不会在乎她的感受,她自己也不会把他们当作朋友。这也更不是一件令她感觉有朋友是多么快乐的一件事情。
可潘璇认为只要能让她不会走到上课下课时无处可去、无人说话的地步,她就愿意费尽心力地去讨好他们。
班级中,一些作为她过去小学同学的人,大多已经习惯了她是个哑巴。因此一块相处时从未觉得她多么奇怪。
然而对其他人来说,尽管并非出于恶意,却总是和她谈话时,例如收作业的时候,会表现得不够自在和过多的不知所措,致使潘璇不由地也跟着尴尬起来。
不久,当潘璇在班级里认识了一个非常要好的朋友时,她才终于从那段刚入校不适应的同学相处中得以解脱。
她的名字是孙舜英,坐在潘璇前桌。她刚好也是她的小学同学,只是因为从未在过一个班级,所以一开始并不算熟悉。
正是她填补了潘璇在初一时,因为诗诗他们不再身边,让心中产生的寂寞不安。
她们在一次调座位时认识的对方。
谁会想到,潘璇这位当时最好的朋友,竟然是她在班级里唯一一个没有去刻意讨好的人。
她们的友情是那么突然又平淡,没有发生过促使她们成为好朋友的事件,仅仅只是聊着聊着就关系好了起来。
多年以后,当潘璇回想起她时,不禁觉得这大概就是意气相投或者缘分吧。
那些日子里,她们几乎没有吵过架,也从来不会有矛盾挡在她们中间,以至她最终发现,孙舜英在她心里的地位仅仅只次于诗诗。
孙舜英不像诗诗他们能读懂潘璇的每一个手势,可也从来不会发生什么交流障碍,就算有时她实在不太理解潘璇的手势,也会耐心地等她把想要表达的意思写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