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近中午,篮球场上的人更多了,到处都是篮球砸在地上砰砰砰的声音,以及各种欢呼声。
来打篮球的人多,有些队伍有篮球,有些队伍没有,这时候就需要陆知知这种她们这种后勤来跑腿。
四人从器材室抱了几颗篮球,快步往球场那边走。
赵清莹身为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懒癌患者,走两步就觉得累,微微喘气道:“知知寻摸男朋友,你自己抱篮球社就够了,为什么我们也要跟着一起报名?”
陆知知理所应当:“你们是僚机。”
三人:“…………”
好一个无法反驳的理由。
到球场,社长是大三的阳光帅小伙,叫程铭声,一笑,嘴咧开,几颗大白牙在阳光下明晃晃的。
程铭声指着斜对面:“你们去那边送,我去另一边。”
球场挺大,陆知知顺着他目光看过去,锁定目标人物,点点头。
突然目光一转,落在那群人的最外围的地方。
她又又又又看到江昼了。
陆知知抱着篮球,一阵语塞。
赵清莹察觉后,顺着她的目光看到江昼,嘴一抖:“什么情况?江昼怎么也在这里?”
“江昼?”程铭声闻言,想了想说:“哦,他是刚加入篮球社的,不过他打篮球的技术挺高,跟陈屿森不相上下,去后勤的话太埋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