梦幻小说馆>都市>小狼友 > 15做我女朋友
    「对啊!不然呢?」

    这次换刚才的nV秘书端了杯咖啡进来,放在林骁面前的桌上後便静静地离开。

    等了半天林骁都没有要回答的意思,孟盼盼不耐地催促道:「答不答应你倒是说句话啊!」

    「不要。」

    「为什麽?」

    林骁当然没办法和孟盼盼说,S.N的总裁至今在商界都还是个谜,他在外面挂的身分也都只是S.N的CEO而已,为的就是不想让太多人知道他的资讯,而引起「那边」的注意,何况前不久他才刚又躲过一次追杀,实在不宜在这种时候再在媒T聚焦点上露面,增加不必要的风险。

    反正真正的总裁他们也不知道是谁,这里最大的就是林骁,而那些合作方跟着这麽称呼他,不过就是阿谀奉承,叫得好听点罢了。

    外行人会误会很正常,毕竟没有人会注意这些,他也不会特别去和别人解释,孟盼盼之所以会知道他是S.N的总裁,说起来也是刚好误打误撞。

    林骁从没给她看过自己的名片,所以她自然就以为人家叫他「林总」,是因为他是S.N的总裁,而他本来就没打算瞒她,索X也就不纠正了。

    那日在别墅,林骁看见了孟盼盼包里那条手绳上的吊坠──是一朵蓝sE的紫罗兰,後面刻了他名字的英文缩写:LS

    他十岁去春水镇那年将那条手绳送给了一个nV孩,因为那个nV孩救了他一命。当时情况紧急,林骁来不及跟她道别,只能匆匆和她许下承诺,等他长大以後,一定会回到春水镇找她,而这就是他们的信物。

    时光匆匆,岁月如梭,他後来再回去时,因为也不知道对方名字,所以根本无从查起。这些年他始终一直派人在寻找,但总是音讯杳杳,如今那朵蓝sE紫罗兰就在孟盼盼的包包里,再加上简毅查的资料,林骁几乎可以确定──孟盼盼就是当年那个小nV孩。

    所以那天他也没有再问孟盼盼春水镇的事,因为无论孟盼盼现在的X格与小时候相差多大,无论她是否记得,他都会履行自己的诺言。

    「你也看到了,公司事情很多,我身为一个公司的总裁,又不是只挂个名头就好,我很忙的。」

    「我们可以配合你的时间和地点,这些都不是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