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从吧台里飞也似的冲了出来,是一个挺着啤酒肚的中年男子,白色的跨栏背心有些泛黄,下面穿着一条nba火箭队的白色篮球短裤。
微红着眼,眼里含着泪,扑过去一把抱住李子明,声音略带沙哑的说:“臭小子,终于回来了!”
老板一脸的胡茬扎在李子明脸上有些难受,但李子明没有推开他,双手失措地在老板背上拍了拍,自己的鼻子也微微泛酸。
“好啦好啦……“子明像哄小孩一样重复着。
老板这才依依不舍地松开双手,直起身,仔细端详起李子明,说道:“臭小子,行啊,长得比我都高了,那时候跟个小豆丁一样,我们都以为你停止生长了呢。”
“呵,马哥你还是一样啊,没多大变化,就是这肚子真向酒桶看齐了啊。”李子明灿笑一声,反过来吐槽起老板。
“臭小子可别胡说,我还能看得见脚指头呢!”马老板说着,低下头,向前奋力地伸着头看向自己的脚趾。
“哈哈哈……”两个人的笑声传遍了整个网吧。
马老板拉着李子明到吧台里坐下,给李子明拿了罐可口可乐说:“你最爱喝的,罐口向下放在冰箱里最里面的。”
这是李子明的癖好,可口可乐一定要是罐装的,还要倒放在冰箱最里面。
用他的话来说,温度和气泡的比例刚刚好,喝起来最爽。
从那时起,马老板都会在冰箱最里面倒放一罐可乐,渐渐地成了一种习惯,直到今天。他也一直盼望着早一点能把它拿给那个懂得品尝的人。
红色的可乐罐上挂满了细小的水珠,李子明接过来,毫不客气地打开,痛快地喝了一大口:“哈~真爽!”
马老板坐在李子明身边,神情严肃了起来,有些担心的问:“小明,你的手怎么样了?”
“基本全好了,就是不能太累。”李子明看着自己的双手,屈伸着修长的手指,面带微笑轻松地说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