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晏”、“河清”二舰,虽然可以“游弋香河之上”,不过,机动性依旧是有限的——九英寸大炮、液压升降装置、“炮房”,以及水线装甲带,所有这些,全都是铁制,加在一起,依旧太重。
“海晏”、“河清”既没有快速反应的能力,也不适合参加低烈度的冲突——他们是香河上的终极杀器,主要的作用,就是威慑,如果“海晏”、“河清”真投入实战了,就意味着“和平努力”彻底失败,必须“终极解决”了。
这种情形,既非关卓凡所乐见,发生的概率也不算大。
因此,“海晏”、“河清”的身边,还需要“带刀护卫”——有快速反应的能力,适合参加低烈度的冲突。
于是,就有了“六只较小的船”的其余四只,“镇东”、“镇南”、“镇西”、“镇北”。
这四位的船型、尺寸,同“海晏”、“河清”,基本是一样的,同样是木身、铁肋,同样是“蒸汽、风帆混合动力”,区别在于——
第一,无水线装甲带防护。
第二,主炮小许多,舰艏置一门五英寸后装滑膛炮——和“伏波号”的侧舷炮是同一个型号的。
第三,液压升降装置、“炮房”什么的,自然也是没有的。
炮小、无装甲、无“炮房”,也没有液压升降装置等累赘,相同的动力驱动下,“镇东”、“镇南”、“镇西”、“镇北”的航速,自然就远远超过了“海晏”、“河清”。
当然,所谓“炮小”,是相对于“海晏”、“河清”的九英寸巨炮来说的,对于越南人来说,五英寸后装滑膛炮,依旧是“巨炮”。
一句话,“镇东”、“镇南”、“镇西”、“镇北”四位,是真正意义上“浅水炮艇”。
“海晏”、“河清”呢,可说是“浅水重炮艇”。
另外,眼尖的越南人,譬如阮知方,还在这六条炮艇上头,发现了一样前所未见的东西。
左右两舷,各有一门形状奇特的“小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