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靴这种东西,就是中看不中用。
再加上我本人并不擅长运动,单论逃跑能力,小理查德可以让我一只手加一只脚。
我追进巷子里,一进去就迷失了方向。
巷道四通八达,狭窄的墙壁向后延伸无数路口,它们藏在贴满小广告的电线杆后,藏在生锈破烂的消防梯旁,藏在爬满青苔和蛛网的阳台下。
我只在匆匆一瞥中看见一片衣角消失在某个拐角后,但当我急匆匆地追上去后,又只能看见理查德离开的半个身影。
“理查德!”我边跑边喊,实在想不到有什么话能立刻劝住这位满心愤懑的少年。
我绞尽脑汁,试图和他搭话,“我给你买了几本冒险,你看《哈利波特》吗?最喜欢赫敏还是哈利?”
无人应答,显得跑得气喘吁吁还要喊话的我像一个大傻子。
“你喜欢玩滑板吗,我看很多小孩里都流行玩这个,我给你买了蓝色印花的,你要不要看看?”
没有人回答我,空荡的小巷里除了我的自言自语,只有长靴的鞋跟敲响地面,踩过垃圾袋和污水滩的声音。
理查德从小跟马戏团在各个城市巡演,他对哥谭的街道巷路没有多熟悉。一追一逃间,他钻进了一条死胡同。
我总算逮住他,撑着墙喘气。
小少年背靠着墙抬头,鸭舌帽下露出一个紧抿的嘴唇。我往前走一步,他就警惕地后退。
于是我停在原地,努力安抚他,“我给你买了礼物,就送到庄园去,你要不要跟我回去看看?”
他颇为复杂地看我一眼,“你别跟着我了。”好歹没对我说重话,“我有要做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