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斗也就持续到半分钟左右,二三十个混混,除了大光头豹三刀外,其他的混混全部倒在地上。每个人都抱着断了的那条腿,在不停的鬼嚎着。
大光头的腿没断,不是他武功高,而是林翰故意留下来的,既然是重量极的人物么,当然要留到最后慢慢的盘。
咝!
看到林翰这么凶狠,那些看热闹的人群,都不禁倒吸一口凉气,接着就是爆发出一阵热烈的议论声。
一个青年激动的直拍手,“老天啊,真的没想到,这只土狗这么厉害呀,竟然比藏獒还要凶猛十分啊!”
旁边一个老汉抓了抓头,“是呀,怪不得现在的美女们,都喜欢牵着一条大狗在街上溜啊,原来是为了增加安全感。”
一大妈一撇老嘴,“切,你懂个毛线,狗的好处多着呢!”
而物业部的那些保安和工作人员,则一脸的不敢相信,同时在心里又都暗暗的懊悔。
奶奶的,早知道这只狗这么凶猛,自己也像杨守林一样,装着不怕死的样子,护在董事长身边,那事后自己还不是立马就飞黄腾达了?
最最后悔的就是那高瘦的眼镜男,他如果再坚持一下不跑的话,那给唐韵的印象,肯定好的多了。
可是这世上哪有后悔药卖,任凭他肠子都悔青了,也是于事无补。
那个黄队却不屑的小声哼了哼,“哼,我承认这只大黑狗能打,但是人家黑虎地产,可不是只有这么点人。”
“大黑狗再厉害,也快不过毒弩和子弹吧,你们看着吧,这大黑狗能活过一个星期,我就跟他姓。”
那些刚才还在后悔的人一听这话,都直点头,又暗自庆幸自己没有强出头。
一想到黑虎地产这么多年所做的恶事,众人立即用着看待死人的目光,看向唐韵和林翰,还有那杨守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