扒皮很容易,他有匕首,虽然不够那么锋利,但皮肉也没有那么牢。他主要是把躯干,大腿和肩膀周围,完好的皮毛剥了下来,四肢处虽然也可以,但没必要。
很快,狼皮剥下来,用水洗掉血水,再一旁撑开晒着。接着就到了重头戏,夜宵。
匕首切肉,挑出几片适中的肉块,在上面划了几道口子,再撒上盐,辣植,紫苏,接着用芭蕉叶包起肉,用绳子缠好,最后再包上三层芭蕉叶,将明火移开,塞入原先篝火处的灰中。
盖上土,宇智波铀继续在篝火上烧柴,保证热度恒定。
虽然不知道弄完以后能不能吃,但总归要试一下,否则怎么知道行不行呢?
半个时辰后。
诱人的气息逐渐从篝火下方传来,这其实是所有肉烧熟后都会散发的气息,并不代表真的好吃,宇智波铀很清楚,再焖一会儿,才会更好吃,现在只是熟了而已。
一刻钟后。
香味越发浓郁,但也伴随着一股淡淡的焦臭味,似乎是余温烧穿了芭蕉叶,开始直接对肉动手。
“终于好了,等的饿死我了。”
宇智波铀嘿嘿一笑,立刻挪开火堆,用木棍扫开灰烬,扒出了其中颜色灰黑,已然变成粉末的芭蕉叶。
接着,他打开了最后一层芭蕉叶,看到了今晚的美餐——芭蕉肉。
毫不客气,他开动了。
入口尝鲜,有些糙的狼肉并没有因为芭蕉叶包裹着而显得嫩滑,虽然携带者淡淡的清香,但在肉腥味和狼骚味的混合下,反倒有种莫名其妙的口感。
虽然并不是很好吃,但宇智波铀还是三下五除二地吃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