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pm的第十八个饭局:李娇儿的生日宴(其实重点是写宋慧莲之死)
时间:四月十八日
地点:西门庆家
出席人:吴月娘等妻妾,以及李娇儿的亲人,姐妹李三妈,侄女李桂姐,弟弟李铭因为骚扰春梅而被西门庆下令永远不许他进门。
事件:1,宋慧莲和孙雪蛾从吵架到撕打,绝望之下,上吊自鲨——
2,吴月娘以宋慧莲丢失了生日宴上的银器畏罪自杀为由,给了知县三十两银子结案。开棺材铺的宋父不服,伺机上告喊冤。
3,宋慧莲为何非要自尽?我以前不太理解,觉得崩人设,现在慢慢有点接受这个结局。首先她的出身和潘金莲很相似,都是穷人家,打小被父母卖给有钱人当丫鬟,都长得美,十来岁就被男主人霸占——书中是男性视角,都写她们小时候就爱打扮,勾引男人,男人是受了她们的“勾引”去睡她们,在女性没有任何话语权的封建社会,明明是男人□□熏心,但穿了裤子都喊冤枉,把锅往女人头上按。打小就被当做玩物,无力挣扎反抗,她和小潘都有自毁倾向,觉得用身体换取生存资料是很自然的事情。宋慧莲小时候也叫金莲,后来在西门家当奴婢,冲了潘金莲的名字,才改名叫做慧莲。
宋慧莲有过两次婚姻,第一次嫁给一个姓蒋的厨子,期间,西门家的一个小管事来旺经常来请蒋厨子去西门家做菜,用一些小恩惠引得宋慧莲和他上床,两人保持PY交易。但是,宋慧莲只想搞点小钱,从未有像潘金莲这样杀父改嫁的想法。甚至,蒋厨子和人吵架被杀,宋慧莲还痛苦不已,发誓为夫报仇,一个弱女子能有什么本事抓捕凶手呢?
宋慧莲出卖身体,求来旺动用西门庆的关系,最终追凶复仇成功,为了报恩,也为了给自己找个依靠,宋慧莲嫁给了来旺,来旺是西门家的奴婢,她嫁给来旺,也就成了西门家的奴婢,是“家产”。
第二次婚姻,宋慧莲见识到西门家的富有,就出轨了西门庆,换取一些首饰和零用钱,她从来不贪,只要一点点就活的很开心,活的没心没肺。但是西门庆不满足PY关系,想长期霸占她,就算计来旺进了监狱,想要整死他。宋慧莲只想给老公戴绿帽,搞点小钱花花,不想老公死,几次苦求西门庆无果。
以前为第一个老公追凶复仇,因为她还是个自由身,是平民。但现在,她是西门家的奴婢,封建社会,奴不能告主,所以作为一个家奴,她不能反抗西门庆,无法为夫喊冤复仇,她也是有原则的,你可以搞我,但不能搞我老公。再确定自己对老公被流放甚至很有可能被害死的结局无能为力后,她选择了以死抗争。
比起潘金莲,同样堕落的宋慧莲还残留着最后的一点原则,她其实可以选择当西门庆的第六房小妾,但是她没有。
虽然我卑贱,堕落,但我也有底线,你们把我当成一个莫得感情、任人夺取的□□,但我还是把自己当个人的,可是这一次我真的无法反抗了,那我宁可去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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