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栖想了想,本想推开邱渡的房门把衬衫拿出来,但好像有点不好。而且,堂翊这家伙就站在这里,见他进去拿衣服,肯定又要问这问那,孟栖又懒得解释昨晚的事。
于是他转身往楼下走去。
堂翊跟在他后面:“秦姨做的早餐挺好吃的,待会儿我们吃了,我带你去个地方。”
孟栖随口问:“哪儿?”
堂翊笑:“好地方,你去了就知道了,英子也去,还有她的几个好姐妹,你看看有没有喜欢的,遇到喜欢的女孩,大胆去追。”
孟栖嗤了声:“我还用得着追吗。”
从小到大,追他的人都能排上一条街了,他就从来没想过追谁,一是没遇到让他心动的,二是他不想做主动追击的一方,那样的话,恋爱从一开始就处于被动的地步。
都说先爱上的会输惨。
孟栖骨子里其实有些傲,他喜欢把主动权握在自己手里,不让被别人的一举一动牵引着。
比如前世,其实落魄时,也有一些女人想要包养他,孟栖不屑一顾,哪怕成了乞丐,也没丢掉自己的底线,死亡也不是那么可怕。
可重来一次。
他又怎么舍得再死呢。
听到孟栖高傲的话,堂翊怔了下,随即灿烂笑了起来,“不愧是我哥们儿,就得有这样的底气。话说,我就没见过有哪个小姑娘长得比你还漂亮,你要是个女的……”
“滚。”孟栖面无表情。
他转过头,重重戳了戳堂翊结实的胸膛,一字一句强调:“另外,别用漂亮这个词来形容一个男人,这可不是什么褒奖的词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