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匕首很早以前就被他带在身边了,虽是旧物,却被擦拭的精致崭新,连匕身都隐约闪着美轮美奂的紫光,可见主人对其的心爱程度。
明明封阳最擅长的是弓箭,可卫缨在军营里的时候,却多次见过他不辞辛苦地费劲弄来奢侈的牛油,只为保养这把匕首。
这把小巧的匕首在危急关头救过封阳很多次,同样也救过她的命。
后来,卫缨从他其余亲卫口中,偶然得知了这把匕首的来历。
“你就别打趣我了,我可不敢指望京城里的闺秀们能看得上我这糙人,况且,我现在也不打算成什么亲。”
封阳笑了笑,将匕首收入鞘中别在腰间,而后转身打开行李箱子翻找起来。
卫缨不免走神,不打算成亲……是因为心上人已经成亲了吗?
“倒是你,姑娘家家的在军营里跟着一群大老爷们过活了五年,整日风吹日晒不说,平时也没个机会能好好打扮。”
“如今回了京城,该有个女儿家的样子了,否则可就嫁不出去了。”
卫缨的注意力被封阳调笑的声音拉回,目光落在他递过来的木匣和包裹上,又是一怔:“这是……?”
“是大哥回来的这一路上,特地给你准备的惊喜,你看看喜不喜欢。”
卫缨接过木匣子打开,里面竟是一套造型别致的珠钗首饰,旁边落着几盒胭脂水粉。
包裹里的则是一条崭新的半臂交领襦裙,是她喜欢的简约利落风格,浅绿色的布料也不挑肤色。
她不由惊喜地道:“自然喜欢,多谢大哥!”
卫缨爱不释手地摸了摸裙子,天知道她有多久没穿过这些漂亮衣服了,在绥州的时候根本没有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