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决定要陪刘赢他们好好玩玩,随后主动向前走了几步:“不是,刘先生,我怎么能是条子呢?我和他们一样,都是来此倒斗的。”
刘赢依旧不客气,指着我道:“不,你就是条子。往年来这的盗墓贼,遇事大多都是同仇敌忾。就在刚才,我指认第一个条子的时候,所有的伙计都一拥而上,只有你站在那愣着、一动不动。”
我笑了笑,接着反问:“不是,这又能证明得了什么呢?”
刘赢一针见血的说:“这就证明,你不是真的盗墓贼。”
盗墓团伙在下斗期间是有讲究的,大多喜欢组织活动,例如一个群体当中,可能有摸金校尉,也可能有搬山派,甚至于三教九徒,他们各怀本事并团聚在一起,同吃同睡,共同冒险寻宝,可以说早就形成一致的默契。
只有少数人喜欢分开行动,不过那都是鉴于一些容易被察觉的高危地带。团伙往往都会派出一部门在上面以开饭店的名义,为底下的人打探接应。
而且这些人很注重一个道义,一旦发现有任何异常,就会集体挖洞逃命,或者说杀人。
这些规矩我曾在老师傅所给的书中看到过。
如果我没猜错。
刘赢正是从这个规矩中察觉到我的异常。
这里的存在,本身就不存在任何法度,周围的人个个手上都沾染了鲜血,包括他们手上的古玩,又全部都是从一些重点古墓中挖出来的。
在此交易,本身就触犯了法律。
要是有条子出现,卧底在这,后果可想而知。
依照他们组织出动的规矩和道义,肯定会三下五除二的冲上去,对条子展开暴打。
可是,我却因为一时疏忽,没和他们一起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