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郭雄的强烈要求下,弗里曼等一众外国人来到隔壁烧烤店吃饭。
一群人刚一坐下,弗里曼就很是不解地询问道:“郭,你到底为什么害怕那个小白脸,你要是担心打不过他,我们可以出手。”
米国人杰克也在一旁点头。
“是啊,身为自由的美丽坚大学生,我们是不会让任何人欺负到我们头上的。”
一群外国人群情激奋,就好像这里不是华夏,而是在他们的国土上一样。
郭雄无奈地说道:“你们刚来农大,很多事情还不清楚。”
郭雄这边的人全都看傻眼了。
“你以为你是和他一换一,但这小子就和打不死的小强一样,恢复能力极强。”
看得出来弗里曼是学过拳击的,而且平时可能也经常参加街头格斗,无论步伐还是招式,看起来都十分专业。
其中两名外国女孩儿听了以后,眼神闪烁,不知道在想什么。
郭雄话还没有说完,宋兵直接一记窝心脚就朝着他踹了过去。
这个小子的骨头怎么这么硬?
弗里曼打着打着,发现自己的小拇指竟然骨折了!
这是什么情况?
你个打人的怎么还倒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