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周阿姨的疑问,洛樱不咸不淡地回了两句搪塞过去。

    这无论是哪个世代,都不缺少碎嘴子嚼舌的人。

    欠债自然不是她的,是原身父亲在赌桌上的欠债。

    洛樱的这个铺子的位置在影视城的不算是好地段,不是明面的建筑,倒是挨着一些民居,没有多少游客,周边的多是在这影视城中做生意,定居生活的人更多一些。

    这间铺子,是当初影视城建设的时候,洛父不知道听从了哪路人士的忽悠,顺手买下了放到女儿的名下。买完之后只办了手续,也没有来看过,以至于当洛樱找到这里的时候,左邻右舍都偷偷摸摸地围观。

    这铺子放在这三五年也没人来看,如今可算是有人来了!

    而这铺子渐渐搭建起来,大家伙也是帮了忙的,小店的第一批食客,也是这些人。

    那是洛樱穿越过来,再开业才半个月的时间,就有不知道从哪里得到消息的债主找上门来,逼着她还钱!

    老话说“父债子偿”,可在法律上,可并非是这么回事。

    原身和父母都是成年人,属于不同的个体,又没有继承遗产,现行法律万万没有父债子偿的说法。

    若说是肇事,借钱,有缘故的债务,洛樱都愿意认下这个债。可当时一看那所谓的债主,就不是正常的“讨债人”!

    这债主是当初原身父亲的狐朋狗友之一,拿的还是原身父亲在赌场签下的欠条!

    原身记忆里似乎不知道是怎么回事,洛樱眼睛一打,心里就明白了怎么回事。

    洛樱前世在宫里的时候,这样的事情也听过不少。

    大抵是哪家子生了个败家子,将祖宗家业霍霍在了赌场里,洗心革面的终究是少数,有不少更是心思龌龊的,直接将从前的玩伴兄弟拉下水。对方输的银子,按照分成偿还自己的债务。